所有外国公民须持有效护照和签证,在内政部移民、护照和国籍局外国事务处进行登记;所有外籍务工人员须申请劳动、公共服务和人力资源发展部签发的工作许可,内政部只向持有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签发居留许可。
外国公民与南苏丹公民结婚并在南苏丹连续生活工作满5年的,可申请加入南苏丹国籍;外国公民在南苏丹连续生活工作满10年的,可申请加入南苏丹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