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证须知
目前,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入境、出境或过境安哥拉均需提前办妥签证。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公务护照的公民在安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不超过30日,免办签证。安哥拉在华设有4个使领馆,即安驻华使馆、驻广州总领馆、驻香港总领馆、驻澳门总领馆。
签证具体要求与手续,请事先向安哥拉驻华使领馆查询。
二、入出境须知
(一)入境
入境安哥拉须持: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有效并与入境目的相符的入境签证、《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俗称“黄皮书”)。
(二)出境
出境时需持有效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
超出签证准许停留期限且不能进行合理说明者将被处以罚款,每日罚款额相当于150美元,用宽扎(当地货币,下同)支付。
三、特别提示
(一)根据安哥拉相关规定,入境时机场边防部门对旅客采集指纹和脸部照相。
出境时,所有旅客需接受机场海关例行检查,男性与女性使用不同的检查室。一般需向安海关官员出示护照、登机牌、机票,并回答是否携带超过规定许可的外币现钞或宽扎等问题。
(二)配合检查
所办签证种类应与赴安目的相符。如系商务访问或来安工作,安边检可能会要求您在等候室等待您的接待方或用工单位前来接洽。
请配合安边防部门相关检查,沟通时注意保持冷静、理智,避免出现过激言行。当边检对您入境意图、停留时间、入境次数等有怀疑时,即使您已取得签证,边检也有权拒绝您入境并无需说明理由。如被拒绝入境,在等待安方安排适当交通工具返回时,应要求其提供人道待遇、保障饮食、休息等基本权利。否则,应要求与中国驻安哥拉使馆联系。
(三)超出签证准许停留期限后出境者,在安哥拉边防口岸如未能缴纳罚款,则须填单并签字,待在安哥拉驻华使领馆缴纳相关罚款并办理有效签证后,方可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