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企业介绍
招聘职位
招聘专题
资讯案例
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
阅读:71
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已印发《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为落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现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pdf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业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濒管办 密码局 2016年4月6日
出国劳务 Powered by 好出国手机站 出国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