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为适应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交通部颁发了11规则,并于2012年3月1日正式生效,以规范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细则内容见海事局网站,2012-172号文《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相比于04规则,此次调整较大,尤其在船员培训方面。
2. 04规则考规即将失效,海事局要求所有船员需要参加履约要求的适任和补差培训方可保持其所持有证书的再有效,以适应国际上船东的一致要求。
其中,适任证书和培训合格证的培训将持续地展开,以适应辖区内几万名船员的换证需求,直至公约要求的截止日期(2016年7月1日)之前;亦即参训是必须的、是国际性的公约强制要求的。肯定地讲,及时参训的船员肯定会比延迟参训的更有证书上的优势和在船的便利,而且,以经验判断,愈延迟至靠近截止日期参加培训会愈难以顺利安排,必定会影响到自己的换证。
同时,为鼓励公司自有船员及时参训,公司管理层正酝酿出台专门针对此次履约培训的相关费用报销办法,以便对积极参训的船员从经济角度尽可能有照顾。
3. 按照海事局的安排,天津辖区内其授权认可的培训机构已经于本周开始开班培训,我公司将按要求分班次逐步安排船员参加。
公司教培部负责此次新公约履约培训的安排事宜,已经组建专职的工作小组,细化每一名船员的培训需求,以待派状态为主索引,逐批次地及时安排所有船员尽快参训。
有别于辖区内其它的船员服务机构,我公司具有需要参训的船员人数最多、派出频度高、补差培训项目繁杂的特性,因此必须要及早筹划落实、及时跟踪改进,才能不耽误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不耽误船员换证的进度。
为此,请各位船员兄弟对新公约履约培训的必要性和时效性予以充分认识,对教培部的参训安排动作予以充分的理解和积极的配合,以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并顺畅衔接外派动作。
以上关于履约培训,特此通报,望周知。
有关培训的任何疑问,欢迎联络教培部,010-64096668转教培部
教培部
2012.11.06